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教职工健康体检是学校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在编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合同期内的合同制、人事代理、人才派遣和聘期制科研人员中副教授(含相当职务)及其以下人员。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5月11日-7月10日
2.地点:校医院(校东区)
各单位的具体体检时间安排请详见《2015年教职工健康体检时间安排表》。
三、体检项目
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血糖、血脂、肝功能、肾功能、HP(幽门螺杆菌)、CEA、AFP、PSA(癌细胞检测)、心电图(12导)、正胸片、肝胆胰前列腺肾脏B超、乳腺彩超、子宫及附件B超
上述规定体检项目费用学校承担,其它自选体检项目费用自理。
四、其 他
1.离休人员、教授(含相当职务)、副厅及以上等省保健对象可选择在校医院进行教职工健康体检,也可参加另行安排的省保健对象健康体检,但学校只承担一次体检费用。
2.为保障体检质量,参检人员体检前应注意休息,调整饮食,遵守体检的注意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2015年教职工健康体检注意事项及流程》。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5年教职工健康体检时间安排表
2. 2015年教职工健康体检注意事项及流程
人力资源部 校医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附件:
2015年教职工健康体检时间安排表.doc
2015年教职工健康体检注意事项及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