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保险公司来校报销时间
2015年6月保险公司来我校为参保大学生办理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的时间地点具体如下:
一、时间、地点:
6月5日(星期五)半天8:30-11:30 东区校医院导诊台和校医院西区门诊部;
6月15日(星期一)半天8:30-11:30 东区校医院导诊台和校医院西区门诊部;
6月25日(星期四)半天8:30-11:30 东区校医院导诊台和校医院西区门诊部;
二、报销发票起始日期:
本科生:2013年8月14日0时至2015年8月13日24时
研究生:2013年8月30日0时至2015年8月29日24时
理赔及除外责任
所有的医疗费用均指在二级以上医院(包括校医院、县级以上医院)符合医保范围内的药费、检查费、手术费。
门诊理赔相关资料
一、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三、病历(复印件)
四、发票原件(发票要与病历一一对应)
五、费用清单原件
六、如果进行拍摄片子或做CT检查,提供检查报告单或片子(复印件)
七、如果有化验,提供化验报告单(复印件)
住院理赔相关资料
一、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三、费用清单原件
四、住院病案(加盖病案室的章)
五、提供医保结算清单原件
六、发票原件(发票要与病历一一对应)
死亡理赔相关材料
一、死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家庭关系证明(祥见附表一)
三、户口注销证明(派出所出具)
四、火化证明
五、医学死亡证明及急救记录或最后一次住院病案
六、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七、未婚证明
注: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医学死亡证明需提供两个原件
保险除外责任
1、 大学生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高风险运动、流产、分娩、医疗事故、美容、康复治疗,赴港、澳、台及国外期间等发生的医疗、伤残或身故保险金,不予赔付;
2、 入校前有既往病史的不予赔付;
3、 与病情无关的检查、化验费用不予赔付;
4、 合肥市内非以下医院门诊费用不予赔付(科大医院、市三院、铁四局医院、城镇居民医保定点专科医院及三甲以上的医院)。
三、保险公司咨询电话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95510
理赔固话0551-65288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