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办事贴心卡——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审核
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 | 备注 |
退休后回原籍安置 | 个人办理(表格交至校医院医保办) |
退休后随配偶、子女在异地居住的人员 | 个人办理(表格交至校医院医保办) |
长期在异地工作的在职人员 | 单位统一办理(人力资源部) |
请您准备以下材料:
准备材料 | 备注 |
《安徽省直参保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就医申请表》 | 校医院网站主页文件下载板块下载http://hospital.ustc.edu.cn/?a_show_catid_59_id_94.html |
样表:
审批依据:《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皖政[1999]27号);《安徽省直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管理暂行办法》(劳社[2005]54号)
审批流程:
1、 由单位携带申报材料,于每月25日前到省医保中心办理申报核准手续;
2、 从核准的次月起享受异地安置就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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