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大学生参保通知
一、参保范围及办法
(一)我校在读全日制本科生、非在职研究生和经学校批准因病等休学一年以内的大学生均为参保对象。
(二)大学生按每人每年80元标准缴纳参保费用。由学校统一办理大学生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二、工作分工
校医院负责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及参保学生信息归总和上报工作等工作;财务处负责学生参保费用的收取、划转、上缴和学生缴费收据领取等工作;学工部(处)、研究生院、各院系负责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动员和具体实施等工作;学工部(处)、研究生院、招就处负责参保大学生基础信息采集,各院系负责参保大学生信息审核、学生缴费及收据的发放工作。
三、日程安排
(一)9月6日起,各院系、研究生院要指派专人对学生相关信息予以审核,将留级、退学、转学、休学、已故等特殊情况加以注明,针对不愿参加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务必要求其本人签字确认,并要求与其家长电话通知确认。审核确认后将相关信息报校医院汇总。
我校本科新生开学时已预缴本学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80元;二、三、四年级本科生均需按每生每年80元缴纳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请于9月8日下午4:00前,登陆校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sf.ustc.edu.cn),进行网上缴费。8月28日至9月8日现场缴费可持银行卡至东区学生服务中心103室。9月8日至9月20日现场缴费地点为东区活动中心一楼财务处“所属单位财会中心”(咨询电话:63602676)
(二)各学院于9月20日前完成收费和参保名单确认工作,并将核对无误的电子版新生参保名单(Excel表格)和未参保学生的签字声明材料交至校医院三楼医保办,邮件地址:yiw@ustc.edu.cn,咨询电话:63607801。
(三)9月20日前,各学院将本单位人工收取的保费和缴费参保名单(纸质,包括学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日期)交至东区活动中心一楼财务处“所属单位财会中心”(咨询电话:63602676),同时按学院领取各单位汇总收据。
(四)财务处负责到主管地税部门领取安徽省城镇医疗保障费收款收据;10月20日前,财务处配合校医院完成大学生参保费的上缴工作,并由校医院将大学生参保费上缴收据交至省地税。
(五)校医院在9月26日前将我校应参保学生相关信息整体上报至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