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管理制度,优化机动车驾驶证考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39号令,公安部决定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做了三项修改,其中第三项修改规定: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安徽省仅有我院开展水平视野检查项目,该项检查采用全新蔡司(ZEISS)视野分析仪,它操作简单方便,采取触屏操控,受检者轻松、舒适,仅需数分钟便可获得准确数据,欢迎单眼视力障碍人群驾考体检时来我院检查。